我国商个人形态及其立法的思考

被引:10
作者
任尔昕
郭瑶
机构
[1]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商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小商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我国商事立法应实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二元模式的统一,由统一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进行规制。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应分类处理: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应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调整;其他农村承包经营户应确定为任意商人,由其选择是否以商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明确应当将小商贩纳入商个人的范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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