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司法化”下的行政纠纷解决——兼谈《行政复议法》的修改路径

被引:44
作者
耿宝建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
关键词
《行政复议法》; 多元化解决机制; 行政机关; 行政行为; 行政纠纷; 行政争议; 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案件; 行政复议人员; 行政诉讼法; 司法化; 复议决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行政法基本理论认为,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也是公民权利的救济机制,同时还是行政法制监督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则是最重要的两大支柱制度。但毋须讳言,两者的功能始终未得到充分发挥,两者的衔接一直缺乏全局设计,两者的分工十分模糊且趋同,两者解决纠纷的优势均未完全显现。如此现状,显然背离了立法者的初衷和设想。在行政纠纷多发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速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从更加宏观、系统的角度重新认识行政纠纷和纠纷解决,重新思考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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