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制度完善的思考

被引:2
作者
王亚明
机构
[1]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仲裁; 不予执行; 司法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7 [仲裁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现行法律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规定存在法律漏洞和制度欠缺,现行法律及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时不能上诉和抗诉,也不能再审,导致法院"一裁终局",起不到对仲裁的监督作用。因此,应修改相关规定,对仲裁裁定不予执行时,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利,解决仲裁不予执行的尴尬局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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