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4 条
图书馆公众参与的立法保障——以《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第19条为基础的讨论
被引:8
作者:
朱兵强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图书馆;
图书馆法;
立法;
公众参与;
参与权;
软法;
中央立法;
专章立法;
D O I:
10.13366/j.dik.2017.02.020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公众参与对图书馆管理、建设与服务具有重要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第19条确认了图书馆公众参与的权利,但该规定过于简单,对于图书馆公众参与中的诸多基本问题尚未涉及。图书馆公众参与立法保障十分必要,这既是法治的必然选择,也是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与地方立法不足的现实要求。图书馆公众参与立法需要秉持决而不拖、慢而不快、细而不粗的原则。公众参与图书馆应在吸收软法精华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国家法,应当采取中央立法与专章立法的形式制定。图书馆公众参与立法应当采用广泛性、大众化与利益回避的标准界定公众参与的主体,规定非参与的参与、象征性参与和决策参与三个不同层次的参与方式,全面涵盖图书馆管理、建设、服务与监督的参与内容。
引用
收藏
页码:20 / 25
页数:6
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