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治理工具的契约:范围与边界

被引:20
作者
胡敏洁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契约; 治理; 边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与调整,契约越来越多地被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应用于行政活动的各个阶段并承载着不同的目标。然而,作为一种私的形式,同样可能引发诸多问题,例如不适当的转移公法责任并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等。因此,需要为其确定合理的范围及边界。此时,需要考虑不同行政职能的差异、对公民权利的影响程度、成本收益分析以及专长性因素。唯有此,才能既实现契约治理的目标又避免公法价值的侵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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