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准制度及其法制化——以行政处罚为例

被引:17
作者
王春业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基准制度; 行政自由裁量权; 法制化; 行政处罚;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9.06.010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基准制度是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一种规制,是人们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和社会法治化趋势的必然结果,是预防自由裁量权滥用等种种弊端的一种较好制约方式。但由于基准制度目前还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规则,存在着对其监督等方面的障碍,有必要将之法制化。法制化的途径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机关实行裁量基准的职责,并将基准内容以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的形式予以固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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