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问题研究——基于《行政诉讼法》修订的有关思考

被引:17
作者
张浪
机构
[1]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司法审查; 制度设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可对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在立足现行权力配置体系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国外的司法理论和实践经验,将立法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对审查主体的设置、提起诉讼的方式、审查的内容和强度、裁判的种类及执行等具体制度设计和司法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以构建符合我国现实需求的审查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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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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