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位授予案件司法审查进路研究:基于两种法律性质定位的考察

被引:20
作者
黄厚明
机构
[1] 南昌大学教育学院
关键词
学位授予权; 法律性质定位; 司法审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G643.7 [学位];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40106 ;
摘要
高校学位授予权法律性质存在着"国家行政权"和"高校自主权"两种不同定位,这是高校学位授予标准在校规与法律之间冲突的根源。基于"国家行政权"法律性质定位,高校学位授予案件司法审查存在的困境是,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无法得出"高校学位授予权属于国家行政权"的结论。基于"高校自主权"法律性质定位,高校学位授予案件司法审查进路主要包括:司法审查范围方面应选择"全面审查"模式;司法审查标准方面应以正当性标准为主,以合法性标准为辅;司法审查基准方面程序问题以正当程序为主要基准,与学术目的相关的实体问题以比例原则为主要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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