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DSB裁决报告的法律对策和建议

被引:2
作者
李晓郛 [1 ]
纪演娟 [2 ]
机构
[1]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关键词
DSB裁决报告; 国家利益; 协调机制; 直接效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执行所涉领域广、执行难度大是中国执行DSB裁决报告的两个主要难题。作为WTO最重要的成员方,美国以实用主义为先导、国家利益为出发点,执行DSB裁决报告,以USTR为主的协调机制亦是其一大特色;欧盟以有利于联盟一体化的态度执行DSB裁决报告。立足中国国情,结合WTO成员方的执行实践,建议今后在执行DSB裁决报告时,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总体思路,建立协调人制度,并设立专家委员会配合执行,国内法院以司法克制的态度处理DSB裁决报告及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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