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公是公众对我国收入不平等不满的最重要原因,而垄断行业高收入是当下诸多收入不公正现象的典型。客观地讲,并非所有垄断行业高收入都是不合理的,因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差异产生的教育回报差异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需要在考虑职工教育、工龄等因素的基础之上测量和分析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本文通过分解的方法,在收入平均水平与收入分布上,将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分解为合理和不合理两部分。结果发现,在平均水平上,垄断企业与竞争企业之间平均工资之差的近1/2均为不合理的,系垄断所致。从不同收入水平看,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逐渐增大。在10%、50%和90%三个分位点上,垄断行业收入比竞争行业分别高出9.4%、52%和60.6%。收入差距中不合理部分的比重,同样随着分位数的上升而上升;在此三个分位点上,不合理部分的比重分别是26%、71%和72%。本文的数据为企业-职工匹配数据,同时包括了职工个人属性与职工所在企业两个方面的信息,克服了遗漏变量的问题,使垄断行业高收入中不合理部分的估计值更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