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模式下网约车平台与司机法律关系的辨析与认定

被引:10
作者
蒋岩波
朱格锋
机构
[1]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共享经济; 网约车; 网约车平台; 平台和司机法律关系; 侵权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6 [交通运输经济和邮电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厘清平台和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认定网约车侵权责任的逻辑前提。在界定该法律关系性质时,理论和实务界现有的劳动、居间、雇佣、挂靠以及委托五种理论均不能自圆其说。共享经济改写了以往社会的商业模式、组织结构与经济规则,对法律理念、法律结构和法律技术提出了空前挑战。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应在积极回应共享经济挑战的基础上进行重构:二者应属于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外连带、对内按份的经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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