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职院校的“双主体”校企合作研究——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被引:9
作者
陈胜 [1 ,2 ]
周志刚 [1 ]
机构
[1]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
[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关键词
高职教育; 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双主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718.5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科分类号
040108 ;
摘要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着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的现实困境。通过分析高职院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诉求,探讨了基于高职院校的"双主体"校企合作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提出了基于高职院校的"双主体"校企合作模式,其明显的实践成效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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