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衡平与劳权保障:现代劳动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

被引:22
作者
秦国荣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劳动法; 劳动契约; 劳动基准制度; 劳动监察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相对于用工者而言处于弱势地位,其与用工者在订立与履行劳动契约过程中,实质上是以法律的形式平等掩盖了双方的实际不平等地位。这就要求现代劳动法应以约束和规范用工者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价值取向,要在法律上形成劳动基准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运用法律手段衡平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当代中国的劳动法制建设而言,同样需要我们做到劳动立法、司法与执法工作并举,形成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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