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研究

被引:5
作者
喻志耀
胡良荣
冯涛
机构
[1] 江苏大学民商法研究所
[2] 江苏大学民商法研究所 江苏镇江
关键词
知识经济; 法治; 世界法律一体化; 本硕联读;
D O I
10.13316/j.cnki.jhem.2004.01.014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知识经济、"法治"、"入世"、全球化、统一司法考试、世界经济-法律一体化等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迫使与之极不适应的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本文在论述以上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法学教育规范和质量标准,对法学教育实行法制化管理;改革法学教育体制,保留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增加且主要采用6年本硕联读制;撤消一切法学成人教育和部门法学学历教育,将法学教育统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将单科政法院校和部门院校统统并入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保证统一的人才培养质量,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等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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