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图书馆罚款制度的法律依据谈图书馆条例的制定

被引:5
作者
肖竹青
机构
[1] 漳州师范学院图书馆福建漳州
关键词
高校图书馆; 处罚权; 违约金;
D O I
10.13998/j.cnki.issn1002-1248.2005.09.023
中图分类号
G251.3 [规章制度];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1205 ; 120501 ; 030103 ;
摘要
高校图书馆的罚款制度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读者和图书馆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可以看成是民事合同关系,图书馆作为民事合同的一方,有权在读者违约时收取违约金。但是图书馆的管理条例的制定必需具有合法性来源,即必需得到大多数的读者和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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