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便民原则的现代化

被引:4
作者
何四海 [1 ,2 ]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关键词
民事诉讼; 便民; 政策; 现代化;
D O I
10.16059/j.cnki.cn43-1008/c.2010.12.047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便民原则的现代化是继承传统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改革与政治话语契合的体现,符合当前国际司法改革的潮流。当前我国民事诉讼的便民原则存在政策主导、主观性太强、配套不足等弊端,有必要在坚持以实质利民为核心、法律规范为主导、注重现代技术运用的前提下完成便民原则的现代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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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73 / 174+179 +179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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