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保护模式与中国选择

被引:53
作者
付微明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
生物识别信息; 身份识别; 信息保护立法模式; 法律保护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生物识别产生的"生物识别信息"可作为识别个人的"唯一标识",是确认个人身份的新型方法。而生物识别技术应用一旦失控,则可能威胁个人权利、自由、安全。因此,亟需在保障个人权利与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数字化管理相互平衡的原则下,采取积极可靠的保护策略。目前世界范围内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法律保护存在着"两种立法模式"和"三大机制",我国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宜采取专门立法保护模式,积极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相结合的法律保护机制,从而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权利提供有效的法治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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