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领域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基于单独立法、可分性和外在效率的分析

被引:1
作者
吴金明 [1 ]
荣朝和 [2 ]
机构
[1] 中南大学商学院
[2]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基础设施; 单独立法; 特殊法人; 谱系; 中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F276.1 [国有企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2 ; 120202 ;
摘要
尽管民营化是基础设施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的终极之路,但基于单独立法、产业可分性和企业外在效率的特殊法人——公企业制度将是基础设施领域国有企业改革不可回避的制度安排;特别地,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某些模块将长期存在着这种制度安排。因此,中国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不宜采用"两分法、一步走"的改革路径,而应该选择"谱系法、分步走"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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