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何为

被引:28
作者
熊琦 [1 ,2 ]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2] 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
关键词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 著作权法修改; 著作权许可; 私人自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作为应对大规模许可的制度工具之一,既非控制著作权交易成本的主要选择,亦无限制著作权人处分权的立法蕴意。我国试图通过移植延伸性集体管理来解决权利人无法维权和无法授权的问题,不但错误理解了延伸性集体管理的立法价值本意,还使制度移植脱离了其产生的特殊产业和社会背景。孤立地将延伸性集体管理引入我国,忽略其产生地的著作权产业形态和产业主体特点,更可能出现的只会是对著作权人利益的损害和对著作权市场机制的破坏。
引用
收藏
页码:18 / 24+30 +30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溯源与移植反思 [J].
熊琦 .
法学, 2015, (05) :72-81
[2]   互联网产业驱动下的著作权规则变革 [J].
熊琦 .
中国法学, 2013, (06) :79-90
[3]   构建我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思考 [J].
胡开忠 .
法商研究, 2013, 30 (06) :18-25
[5]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许可制度的移植与创制 [J].
梁志文 .
法学, 2012, (08) :122-13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 .2 .
[7]  
Authors Guild v.Google Inc .2 770 F.Supp.2d 666 (S.D.N.Y.Nov.14,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