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权的概念新释与权能分析

被引:10
作者
周长军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诉权; 提起公诉权; 不起诉权; 支持公诉权; 公诉变更权; 上诉权;
D O I
10.13951/j.cnki.issn1002-3194.2016.06.002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公诉权的概念及其权能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础性问题,也是存在较大争议甚至普遍性迷思的理论问题。公诉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决定是否起诉犯罪,以及如何起诉犯罪和请求法院做出实体判决的权力。在现代社会中,公诉权是实体性审判请求权、私诉替代性权力、公益代表性权力和审判范围限制性权力。公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提起公诉权、不起诉权、支持公诉权、公诉变更权和上诉权(抗诉权或者提请再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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