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

被引:35
作者
王太平 [1 ]
杨峰 [2 ]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 公共领域; 知识的公共性; 公共领域的局限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面对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益扩张的知识产权,学者提出了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理论。公共领域是知识产权的效力所不及的知识领域与知识的某些方面。它不仅是对抗知识产权不合理扩张的旗帜和理论武器,也可以解决反对知识产权不合理扩张的社会力量的集体行动问题,还是创造的前提和知识产权制度正常运转的工具。公共领域存在的客观基础是知识的公共性、共享性以及历史继承性。尽管公共领域有独特的价值、功能和存在的客观基础,它也有假设前提虚假、作用范围有限等局限性。公共领域的局限性可以被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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