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政府责任

被引:17
作者
张贤明
机构
[1]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暨政治学理论研究中心
关键词
改革成果共享; 和谐社会; 政府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1 [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3 ;
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政府责任的关系可以从三个层面分析:利益差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前提,为此需要促进合理的利益调整;改革成果共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为此需要确立改革成果共享的理念,建立改革开放成果的分享机制;利益协调是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的基本责任,为此需要立足于科学发展,奠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提升政府利益协调的能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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