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的构造——从目的/效果意思到对目的/效果意思形成阶段的关注

被引:4
作者
徐同远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意思表示; 目的/效果意思; 目的/效果意思的形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既有的意思表示理论基于法技术与法价值的考虑,以目的/效果意思作为其起点,而把目的/效果意思形成阶段排除在外。随着法技术与法价值的发展,在理论与立法上,要求重新审视意思表示的构造,进而把意思表示的目的/效果意思形成阶段的因素提炼作为意思表示构造的一部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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