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领域理论与侵权法二元归责体系

被引:79
作者
叶金强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过错责任; 风险责任; 风险领域理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近代民法上的过错责任原则包含"有过错就有责任"和"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两个层面。近代以来,"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原则逐渐被废弃,代之而起的是风险责任原则。风险责任以风险领域理论为基础,根据一定的标准判断风险发生于何人领域之内,进而确定无过错所致损害的分配。划定风险领域的考量因素包括利益获取、风险开启与维持、信赖保护、损害分散可能性、自我保护可能性等。现代侵权法归责二元体系由过错归责和风险归责构成,风险责任可涵盖现行的危险责任、交往安全义务中的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等所有无过错致害责任。风险责任立法可采一般条款加类型立法的模式。
引用
收藏
页码:38 / 56
页数:19
相关论文
共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