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之区分

被引:9
作者
方益权
机构
[1] 温州大学
关键词
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同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由于共同危险行为在理论研究上较为欠缺、司法实践中较为混乱,人们容易将其与共同加害行为相混淆。对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作深入研究,将其作明确的区分,对于澄清理论误解,引导司法实践,甚至对于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关于该问题的立法完善,都具重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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