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执法和解制度探究

被引:9
作者
于泽瀚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超级基金; 行政执法和解; 合意行政裁决; 同意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6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超级基金法》(Superfund Act)是美国第一部明确授予行政机关执法和解权的联邦法律,执法和解制度能够促使潜在责任方积极、自愿达成协议,高效完成环境清理工作。行政和解协议主要有两类:以行政为主导的合意行政裁决(Administrative Order on Consent)与行政协议,以及需提交法院审查后才可达成的同意令(Consent Decree)。当前中国正面临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传统的高权行政行为往往在个案中陷入执法困境,环境保护作为美国执法和解制度适用最广的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特别是限制行政和解范围、建立司法审查程序以及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等经验可资中国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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