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和民法的关系——以宪法特质的三重性为视角

被引:10
作者
季涛
白斌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宪法和民法关系; 宪法特质的三重性; 母法; 公法; 社会法; 私法;
D O I
10.14167/j.zjss.2007.01.017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就宪法和民法的关系问题,目前学界虽有多次讨论,但仍欠成熟。不光理论上仍未能全面澄清这一关系,并且还进而导致对相关法律实践的误导。因此,继续讨论这一问题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基于对宪法特质三重性:基础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限制性规范的阐明,从而推论出宪法在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具有多重身份:作为母法的宪法、作为公法的宪法、作为社会法—私法的宪法以及作为元部门法的宪法。并借此原理揭示了宪法和民法之间层次丰富的复杂关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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