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背景下的认识主体与主体性培育

被引:11
作者
伍远岳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认识主体; 主体性; 人机交互;
D O I
10.15937/j.cnki.issn1001-8263.2021.02.018
中图分类号
G434 [计算机化教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促使人们思考人工智能和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明确人工智能背景下个体主体性发展的特点与走向。人的认识活动与人工智能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认识主体的一个根本属性是属人性,而人工智能并不具有作为认识主体的属人性,其智能是作为认识主体的延伸而存在的。在人工智能背景下,个体的主体性也发生着一定的变化,主体的社会性、选择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因为虚拟技术、人机交互、机器算法、大数据的存在而呈现出新的特征,赋予了个体主体性新的内涵。我们需要明确人工智能背景下主体性发展的基本方向:深化认识本质研究,明晰技术支持下人的认识本质和机制;明确边界和限度,形成符合人的价值和目的的教育分工;保持人对技术的超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智能技术素养;彰显人类认识主体的独特性,加强价值教育和意义教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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