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采纳和采信——从两个“证据规定”的语言问题说起

被引:66
作者
何家弘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证据; 采纳; 采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人员审查认定证据应该分为两个阶段,即证据的采纳和证据的采信。司法人员审查认定证据的内容应该包括"四性",即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充分性。采纳证据应该遵循带有一定刚性的规则;采信证据则应该依据带有一定弹性的标准。科学证据的采纳和采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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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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