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律化的学理基础及其限度

被引:55
作者
刘云林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江苏南京
关键词
道德法律化; 范围; 限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82-051 [道德与政治、道德与法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道德法律化的学理基础由道德和法律的内在联系及其共性、道德在一定条件下必须以法律作为自身保障机制的特点所构成。道德法律化的范围就是将全体公民都应该而且必须做到的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当道德的价值表现为对行为主体内在需要的满足时 ,则道德不能被法律化 ;道德规范体系中高层次的道德要求也不能被法律化 ,这是道德法律化的限度所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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