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社会所有制和公众所有制的关系辨析

被引:6
作者
贾后明
丁长青
机构
[1] 河海大学
关键词
公有制; 社会所有制; 公众所有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042.2 [生产力、生产关系、所有制];
学科分类号
0201 ;
摘要
公有制、社会所有制与公众所有制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对生产资料个人独有的否定,三者之间是矛盾与统一的关系。"公有制"概念是作为私有制的对立面而从政治意义上加以使用的,因此排斥私有成分;而"社会所有制"概念则是马克思从逻辑角度否定传统私有制的未来社会发展的产物。"公众所有制"是一种个人占有形式,但是却突破了个人占有资本在数量上的局限;而"社会所有制"不可能完全脱离个人所有,但是实现了对个人占有的扬弃。"公众所有制"是一种具体共有形式,而"公有制"则是一种抽象共有形式。作为具体共有的"公众所有制"只是反映了作为抽象共有的"公有制"的部分特征,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公有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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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9 / 72+76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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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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