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私人治理的三个维度:主体、内容与方式

被引:17
作者
尹锋林
李玲娟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 私人治理; 算法歧视; 个人信息;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D915 [诉讼法];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13 [行政法学];
摘要
随着算法对社会、经济甚至政治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对算法进行治理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在算法治理的相关主体之中,受算法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最有意愿和动力对算法中存在的不当问题进行治理,因此,算法私人治理在整个算法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算法私人治理的内容主要涉及与治理者个体利益相关的问题,具体包括算法歧视、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诉讼是受算法影响主体对算法进行私人治理的主要方式,具体包括合同违约之诉、民事侵权之诉、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诉讼行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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