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的可预测性与司法公信力

被引:11
作者
王国龙
机构
[1]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关键词
判决的可预测性; 司法公信力; 司法权威;
D O I
10.19667/j.cnki.cn23-1070/c.2014.01.013
中图分类号
D91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任何社会中司法权威的确立,总是要以良好的司法公信力为前提。司法公信力是民众对公正司法的一种内心确信和普遍感知,判决的可预测性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社会基础。在现代开放社会中,司法尤其是法院在应对充满太多不确定性的社会情境当中,努力通过增强判决的可预测性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无疑是从社会的"可感知"层面来建构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在判决可预测性要求的背后,意味着社会在"可感知"层面对公正司法的信任,以及社会在"行为可预测"层面对法治秩序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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