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调查程序是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部门规章及以上效力的立法对行政调查予以系统性的规范,行政调查的具体分工、调查程序和被调查对象的权利保护等问题,仍然有进一步制度化的空间。相较而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手册》对行政调查有详尽的指引,无论是调查程序,还是相对人权利的保障,都进行了充分规范,启发良多。行政调查制度的参鉴并不存在太多体制与文化的差异。因而,证监会可以有条件地借鉴,在非正式调查、正式调查、内部控制和调查保障层面,制定更为细致的规则,并对被调查对象的权利保护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