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倒置

被引:1
作者
黄永
张子翼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苍山县人民法院
关键词
证明责任; 控方; 财产; 刑事诉讼; 被告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3 [];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正>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主要由控 方承担,而辩方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是,公 正和效率的双重要求并不赞成这种简单、机械的划分 方法。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进行辩护时可能提出相关 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证据,这种情况是否是证明责任 的倒置呢?如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证据的行为不 是证明责任的倒置,那么这种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责任 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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