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应慎行——我国政务管理之法治原则反思

被引:17
作者
蒋德海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权力清单; 法治原则; 法不授权则不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030103 ;
摘要
权力清单是我国党政机构的自我限权措施,但由党政自身开列权力清单,有越权之嫌;法治社会约束公权已有"法不授权则不为"原则,权力清单不具有超越"法不授权则不为"的优越性,花大力气推出权力清单的意义和价值合理性值得商榷;尤其是,我国目前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尚未厘清,在这前提下划定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也难以科学合理。现代政务管理的核心是法治和依法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必要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搞创新,法律也不允许这种创新。依法行政要求的是严格遵循法律,否则就会背离法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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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M].(美)罗尔斯(Rawls;J.)著;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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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哲学.[M].(美)戈尔丁(Golding;M.P.)著;齐海滨译;.三联书店.1987,
[13]  
代议制政府.[M].[英]米尔M;J·S· 著;汪瑄 译.商务印书馆.1982,
[14]  
联邦党人文集.[M].(美)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等著;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人民出版社.1972,
[16]  
政府论.[M].(英) 洛克 (Locke;J.) ; 著.商务印书馆.1964,
[17]  
大洋国.[M].(英)哈林顿(J.Harrington)著;何新译;.商务印书馆.1963,
[18]  
巴黎公社会议记录.[M].(苏)莫洛克;А.И.编;何清新译;.商务印书馆.1961,
[19]  
列宁全集.[M].[苏]列宁(В·И·Ленин) 著;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编辑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