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化的一个全新维度——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被引:85
作者
杜飞进
机构
[1] 人民日报社新闻协调部
关键词
国家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能力; 中国; 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1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目标和要求,还是我国推进全面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径,因而其提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多是从上层建筑方面来提出的现代化,突出的是通过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适应性调整,来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加快生产力发展步伐。由此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一个全新维度。我国现行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经过历史和实践检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仅独具特色,而且有着巨大的优越性。一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要符合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规律,也要体现本国特色,与本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相适应。就我国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目标取向的,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因此,其标准必须既体现现代社会对国家治理的一般要求,又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特殊要求相适应,其构成要素必须充分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国家现代化总进程的重要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实现,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达到。现阶段,应当从四个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用核心价值观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三是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抓手,加快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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