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权的立法选择

被引:6
作者
房绍坤
机构
[1]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
关键词
居住权; 地役权; 相邻关系; 不动产役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役权是用益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国民法所普遍规定。我国在制定物权法中,应当从如下方面规定役权:一是采取地役权一元立法模式,不规定人役权特别是居住权;二是采取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并存结构,分别在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中加以规定;三是在地役权的名称选择上,地役权宜改称为不动产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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