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参照”否议

被引:61
作者
谢晖
机构
[1] 中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应当; 参照; 规范词; 弱强行性规范; 限制任意规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055 [法律语言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应当"的规范指向是弱强行性规范,而"参照"的规范属性是限制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不论强弱,都不应修饰、也不能修饰、更不能改变任意性规范的属性,因此,"应当"无法修饰并改变"参照"的规范属性。这样,把"应当"与"参照"搭配在一起,就在形式上是非理的,实践上也不可能是有力的。合乎逻辑的搭配结构应是或者"应当依照",或者"可以参照"。这一有关规范词的微观研究说明关注法律虚词中规范词(关键词或"法眼")及其运用的研究,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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