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罚款的法律探讨

被引:12
作者
周标龙
机构
[1]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
关键词
图书馆; 罚款; 罚款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51 [图书馆管理];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1205 ; 120501 ; 030103 ;
摘要
图书馆罚款具有合理性,是图书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图书馆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不具有合法性。在图书馆罚款中,图书馆与读者的关系不是合同关系,而是一种管理关系,因此,不能把罚款改为违约金。我国法律应当赋予图书馆罚款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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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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