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本位:新型党社关系建构的逻辑前提

被引:11
作者
刘京希
机构
[1] 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
关键词
政党; 社会; 党社关系; 政党本位; 社会本位;
D O I
10.16354/j.cnki.23-1013/d.2017.01.019
中图分类号
D26 [党的建设];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不同于传统的依附性社会,当下中国社会发展所呈现出的主体性的新趋势,为我们分析党社关系演进的新逻辑、新景观,提供了不同既往的现实性基础。无疑,现代政党是实现政治民主的一种组织形式,更是服务于社会建设的政治工具。之于以交互主体性而不是主客二分为本质的新型党社关系的构建,执政党应当持守以社会为本位的价值理念,立足于社会及其根本利益,并以此为基本视点,观察和评判自我的作为及其成败得失;而不是相反,以政党为本位,从政党自身利益出发,观察和评判自我的作为及其成败得失。应当改革与完善政党建设与社会建设的机制,将政党建设纳入民主化与法治化的轨道,将社会建设纳入主体化与自治化的进程。与之相得益彰,"服务型政党"的长久生命力即孕生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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