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与“参照”真有区别吗——行政诉讼中是否适用规章之检讨

被引:12
作者
赵清林
机构
[1] 上海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依据; 参照; 《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8.05.019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法院同样有权依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拒绝适用。所谓"法院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必须适用的义务而只能拒绝适用规章",不仅有悖基本法理,实际上也不可能。拒绝适用并不意味着司法审查,其本质上是司法权的题中应有之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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