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视野下克隆技术规制的根据与方法

被引:10
作者
刘建利
机构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生殖性克隆; 医疗性克隆; 处罚根据; 法律规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克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敏感问题。生殖性克隆会对克隆人的健康与福祉、女性人权、次世代的安全、现有社会秩序以及人类尊严形成威胁和侵害,所以应该用法律进行严格规制。医疗性克隆所使用的胚胎是"人类的萌芽",具有一定的要保护性,因此只能对其做附条件式的许可。关于如何具体规制克隆技术的问题,德国采用的是刑法规制模式,英国采用的是行政法规制模式,日本采用的则是刑法加指针的混合规制模式。根据我国国情,我国应该采取的是以刑法为主,以行政法为补充的混合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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