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政法传统之形成及其迭嬗

被引:2
作者
张青
机构
[1] 云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民法庭; 政法传统; 法律自治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政法传统系指在法律和司法活动中强调以共产党社会治理目标为核心并为其服务的一整套话语、知识以及权力的实践逻辑。其并非某种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在革命斗争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应对新政权在建立和巩固过程中之需要而产生的。以"文化大革命"为分界,人民法庭的政法传统大致经历了由"台前"的极端政治化至"幕后"弱政治化两大阶段。"文革"结束以后,司法解决纠纷的社会功能日益凸显,但由于我国一体化的权力架构及组织形式并未发生实质变化,司法与政治间的从属关系依然存在。这种工具主义与自治化的内在张力,对我国基层司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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