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4 条
基于耕地发展权价值的东北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被引:28
作者:
宋戈
[1
,2
]
柳清
[2
]
王越
[1
]
机构:
[1] 东北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研究所
[2]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来源:
关键词:
土地管理;
东北粮食主产区;
巴彦县;
耕地发展权价值;
补偿机制;
D O I:
10.13708/j.cnki.cn11-2640.2014.06.009
中图分类号:
F301.21 [耕地管理与保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研究目的: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合理确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基于假设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法,通过建立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模型,测算耕地发展权价值大小,进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1)巴彦县耕地总面积约1/5可以满足该区域的自身粮食需求,其余约4/5为耕地盈余面积,耕地发展权总价值最高为303.72亿元;(2)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限制区域耕地转为他用,国家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3)对无法完成耕地"占一补一",委托区域代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地区,应购买区域耕地发展权;(4)对确需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占用区域耕地,国家或用地单位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研究结论:耕地保护补偿实质是向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耕地发展权权力的价值。在满足区域自身粮食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以耕地发展权价值为载体,应建立集粮食安全补偿、区域性差别补偿以及因建设占用耕地等补偿为一体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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