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问题新探

被引:1
作者
黎慈
机构
[1] 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江苏南京
关键词
探视权; 权利; 义务;
D O I
10.14132/j.2095-7963.2004.03.011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探视行为是离婚后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探视权是亲权的重要内容,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离婚后不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但有权利而且有义务探视子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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