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被引:16
作者
杨巍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民法学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
胎儿;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透过近年来有关胎儿损害赔偿请求的几起典型案件,可以看到我国在胎儿保护方面存在立法欠缺。法学界有关胎儿利益保护的主要学说,从是否赋予胎儿以民事权利能力的角度可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其中,肯定说不符合近代民法民事主体立法的思想基础,也违背了权利能力的伦理性和平等性原则,且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并无实益。引入德国有关胎儿保护判例中的"生命法益"概念,可在现实社会中对胎儿利益提供充分保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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