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定位及其完善——以Z省H市为例的实证分析

被引:43
作者
胡铭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 国家 "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辩护律师; 值班律师; 控辩协商;
D O I
10.19430/j.cnki.3891.2018.05.008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尝试建立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二元分立的模式,并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予以确认。以试点城市Z省H市为例,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全覆盖有助于保障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但律师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明智性的核心作用尚未能充分发挥,存在值班律师制度被异化为见证制度等风险。完善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定位,应推动认罪认罚案件中围绕有效辩护展开的律师深度参与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质化,实现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的有效衔接与融合,构建控辩协商的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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