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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广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对《广告法》第13条的研究
被引:25
作者:
应飞虎
[1
]
葛岩
[2
]
机构:
[1] 深圳大学法学院
[2]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来源:
关键词:
软文广告;
传播;
制度对策;
法律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软文广告在目前我国的大众媒体中盛行,这缘于它在较多情形下比虚假广告更能激发受众的购买欲望,以及政府打击的不力、受害消费者权利主张的困难等原因。为抑制软文广告,有效的治理对策是必要的。制度的完善应该从广告标记、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广告标记方面,应该重视广告主体运用非语言信息规避法律的问题;在法律责任设定方面,由于软文广告的危害较长时间以来被严重低估,因此应该全面评估软文广告的对消费者、媒体的消极影响。应该加重媒体的行政责任,设定其他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并增设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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