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司法传统的叙事及其意义——立足于南宋民事审判的考察

被引:23
作者
陈景良
机构
[1] 河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宋代; 司法传统; 民事审判; 断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摘要
中国的成文法传统极为悠久,其典型特征是:司法审判,依法判决。尽管在儒家人伦文明形态下,法官在审理刑民案件时,经常考虑天理与人情,即"参酌情理",但这只是对"依法给断"原则的补充,而不是颠覆,更不是"卡迪司法"。宋代的民事审判,坚持书证为裁判田宅交易纠纷之重要证据、同一类案件适用同一类规则、剖判曲真则依条法的三大原则,要求民事案件审结后,必须给当事人"断由"。宋代的法官在处理社会各阶层无所不在的民事纠纷时,分清是非.以法律条文及法意为依据进行判决是其首要的准则。宋代的司法传统中,法律作为知识与客观准则得以在民事诉讼的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且有了生长的空间。所以说宋代司法传统是典型的成文法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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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3 / 116+143 +143-144
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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